关于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严格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自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举一反三,针对审计发现的屡审屡犯问题,从源头上思考,从机制上突破,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动政府各部门的审计整改,区人大领导和财经工委就上一年度未整改完毕的审计问题约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召开审计整改督促工作会议,要求相关政府部门明确整改具体措施和期限, 同时对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以及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有力的促进了整改责任落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到位。
各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将审计整改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落实具体整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审计整改计划、方案,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逐项落实整改,如有的单位组织学习《新预算》等系列文件,熟悉有关政策要求;有的单位深入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的形成原因,针对性的修订本单位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完善关键领域内部控制等。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梳理汇总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推进整改,对会计核算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即知即改,边审边规范;对一些需要从制度层面落实整改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逐级、逐项、逐人落实到位;对一些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才能整改的问题,主动配合被审计单位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形成整改合力,并采取***回访、组织检查、通报整改情况、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截至2015年9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36个问题,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含承诺整改),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480.15万元,已调账处理1,602.91万元,尚有涉及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廉租房产证办理等方面的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主要原因是有的问题涉及修订原有管理制度和办法,需要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参与,要履行政府审批程序;有的问题涉及房屋产证的办理和工程建设领域,需要一定的整改期限才能完成。现将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的审计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原有部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梳理规范、区属企业主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不显著问题,区财政局已废止了原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补偿收入的管理办法;正在会同区国资委修订完善区属企业主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调整不完整、支出不规范、结余资金清理不到位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非税收入收缴不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各部门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执行,如区安监局已将2012年末累计结余资金480.15万元上缴区财政局,对2013年以后形成的累计结余资金将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延吉街道已结合2014年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实工作,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结余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账处置;区体育局等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新《预算法》,提高认识,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监管,并结合2016年预算编报中落实整改;区民防办等单位已按照《上海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完善了操作流程。
三、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调查中廉租房未办产证、保障房空置时间超规定年限等问题,区财政局已核准了区保障中心办理小产证等费用申请,区公租公司已在办理廉租住房产权登记手续;空置房源已在申请资金启动装修,部分房源将在近期向社会供应。
(二)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专项审计调查中绩效评估制度不完善、社会组织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已制定了整改措施,编制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以项目化形式编制年度预算,将全部项目纳入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管理。
(三)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新江湾城专项养护经费管理审计调查的问题,区卫计委、区市政管理所已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
四、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整改情况
关于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中提出工程成本多计、签证手续不完整、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区滨江公司、区城投公司等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已会同相关投资和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对尚未整改或正在整改的问题,区审计局将继续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推进整改工作,强化联动协调,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深化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加强审计整改结果的督查和评价,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