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经实地评估,下列1家零售药店符合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医药机构的条件,拟确定为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
序号 | 药店名称 | 地 址 |
1 | 乐山三好名典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夹江广场路店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广场路76、78、80、82号 |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以真实姓名向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电话:0833-5668793)反映。
特此公示。
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