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拨2018年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培训费用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应届毕业生培训费补贴核销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就促(2013)57号】文件的规定。现有袁东宇1人申请汽车维修工中级等鉴定费补贴330元,符旻菲1人申请创业能力培训费补贴2662元,具体见附表。符合补贴条件,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4月27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79号304室
联系电话:56119997
邮政编码:201999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第四批应届毕业生培训费补贴明细表 | |||||
序号 | 姓名 | 培训专业 | 培训等级 | 补贴类型 | 补贴金额(元) |
1 | 袁东宇 | 汽车维修工 | 中级/四级 | 鉴定费 | 330 |
2 | 符旻菲 | 创业能力 | 专项职业能力 | 培训费 | 2662 |
合 计 | 299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