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店镇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公告
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现将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事项及行政执法依据公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1家)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二、行政执法事项(66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0项)
1、再生育许可(初审)
2、县(区)范围内的水域养殖许可(初审)
3、乡镇范围内的小型水域养殖许可
4、设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许可
5、自行处置垃圾许可
6、拆除、搬迁封闭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许可
7、举办、停办农村幼儿园的许可
8、农民盖房或其他用途进行爆破的许可
9、设置义务教育机构许可
10、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许可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4项)
1、招聘治安联防队员审批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考生资格审批
3、城镇待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办学审批
4、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
5、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审批
6、五保对象入敬老院审批
7、新建、改建乡道需用土地审核
8、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使用耕地的审核
9、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使用非耕地的审批
10、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11、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核
12、综合档案馆设置审批
13、调整承包土地审批
14、外单位及人员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审批
(三)行政处罚事项(4项)
1、对外来流动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管理的处罚
2、对违反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处罚
3、对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4、对违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处罚
(四)行政强制事项(4项)
1、对外来人员擅自占地、占路、违章搭建、设摊和堆物的取缔
2、对违法升挂、使用国旗直接予以纠正
3、对逾期不补办或不复验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加处罚款
4、对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五)行政确认事项(15项)
1、兵役登记
2、计划生育合格验证
3、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登记
4、生育联系卡的发放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节育手术费证明
7、大陆居民婚姻状况证明
8、个人演员证明
9、出境旅客超额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证明
10、收养人情况证明
11、个人发布广告证明
12、申请经营出租汽车业务证明
13、个体工商户申请经营文物监管物品证明
14、设置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申请人基本情况核实
15、扫除文盲验收
(六)行政裁决事项
无
(七)行政给付事项(4项)
1、社会救助
2、节育手术费报销
3、优抚对象优待
4、五保对象供养
(八)行政征收事项(2项)
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
2、农村义务兵优待金的征收
(九)其他执法事项(13项)
1、行政事务(8项)
(1)房屋自查情况备案
(2)对危房的处理
(3)侵犯残疾人人身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处理
(4)骗取、冒领、不实领取救助款物的追回
(5)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调整
(6)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行为的处理
(7)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8)水冲式户厕环境卫生设施验收
2、受委托事项(5项)
(1)安全生产的协助检查和处理
(2)宗教事务的管理
(3)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的许可
(4)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5)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
三、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53项)
(一)法律(6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二)行政法规(10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征兵工作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4、《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5、《幼儿园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7、《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8、《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9、《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10、《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11项)
1、《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
2、《上海市实施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