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菲伯过滤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菲伯过滤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
联系电话:0756-7716611
传 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珠海菲伯过滤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 珠海菲伯过滤材料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南新大道南、丰收路西侧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从事工业过滤材料的生产,年生产过滤材料2000吨 | 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夜间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期的运泥车辆的泥土覆盖物、建筑物外墙覆盖物等;运输车辆出入工地,应对出车进行清洗后再上路。在工地设置泥水沉淀池,污水尽量回用于施工,不可利用的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过程中的废物和垃圾需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文明施工。 营运期:施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热风干燥系统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高空排放。 脱水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滤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汇合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通过适当的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综合处理措施,减少噪声对项目周边的影响。 废树脂桶、废活性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厨余垃圾交由有严控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交由固废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