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区检察院联手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报道:近日,团区委与区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关于预防和减少宝山区社区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协议》,以有效整合资源,依托社区资源,积极开展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
这项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区检院未检科办理案件中涉案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未检科办理案件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双方协议,进一步加强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社工培训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志愿者结对制度,从而推动工作的规范、有序、正常开展;充分发挥现有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社工队伍作用,架起区检院未检科与社区青少年联系、沟通的桥梁,组织社工开展实施帮教、关护指导、社会调查、回访考察等工作,从而对预防和减少我区社区青少年犯罪工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团区委基层工作部与区检院未检科还签署了《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一体化帮助教育制度的工作协议》。
(潘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