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余涛要求维护区域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日前,在2012年区委政法委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余涛要求: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二要增强忧患意识。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刑事案件高发期的特点,清醒地分析和认识社会稳定所面临的新情况、新考验,不断寻找差距和不足,增强紧迫感。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政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中所承担的重要责任,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努力做到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统一。四要增强进取意识。始终从工作大局出发,加强政法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合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的政法队伍。
李余涛强调,要提高维护司法权威的能力,不断加强业务建设,提升依法办案、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要提高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经济领域的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的制约和引导作用。要提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积极推进司法机关职能和法律资源向社区延伸、向特殊人群延伸、向矛盾突出的领域和行业延伸,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服务。要提高“带好队伍打好仗”的能力,加强班子建设,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区委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