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区政府办公室转发静安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请示
索取号:JC4200000-2017-001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标题:关于提请区政府办公室转发《静安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请示文号:静环保〔2016〕14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16-12-20发布日期: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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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区政府办公室转发《静安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区发改委《关于<静安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专项规划衔接意见的函》(静发改委〔2016〕112号),我局牵头拟定的《静安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十三五”规划》有关内容符合“十三五”区级专项规划衔接要求,按照《静安区“十三五”区级专项规划上报方案》,现提请区政府审议,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
妥否,请批复。
***:静安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十三五”规划
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0日
***
静安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十三五”规划
(送审稿)
为推进本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区域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分析
(一)过去五年的成就
“十二五”期间,原静安、闸北两区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依托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工作平台,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十二五”的规划目标,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十二五”期间,原静安区环境空气质量API指数优良率2011~2013年分别为92.3%、93.7%、89.6%;2014年和2015年AQI指数优良率为76.7%、69.6%;区域平均降尘量从2011年6.1吨/平方公里·月下降到2015年的5.1吨/平方公里·月;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主要污染物浓度五年内分别下降了50.0%、2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连续五年达到国家二类功能区标准。原闸北区水环境治理成效逐步显现,主要河道水质继续保持稳定,区域综合水质2015年较2010年改善14.8%;环境空气质量API优良率2011~2013年分别为94.0%、96.7%和89.9%,2014年和2015年AQI指数优良率为75.0%、69.6%;“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成果继续巩固,区域平均降尘量从2011年6.0吨/平方公里·月下降到2015年的5.5吨/平方公里·月;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主要污染物浓度五年内分别下降了50.0%、3.8%。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区通过“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率、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100%,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二是环境建设不断加强。原静安和原闸北两区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同步,通过实施旧区改造、道路拓建、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改造工程、河道设施建设和管理、创建林荫道、推进立体绿化、排水管网积水点和低标改造、违章建筑拆除、旧小区综合整治等一系列措施,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辖区生态环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截至2015年底,新静安区绿地总面积增至755.11公顷,绿化覆盖率由22.31%提高到22.60%,新建立体绿化11万平方米,其中,屋顶绿化8.5万平方米、垂直绿化2.5万平方米,城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环境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监管能力逐步提高。原静安和原闸北两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强化环保日常管理的“监管、监察、监测”三监联动,开展餐饮油烟气、机动车尾气、挥发性有机物、扬尘、锅炉烟尘、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鸣号、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等污染防治的环保专项检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制度建设,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处置机制。加强环保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测硬件投入,加强环境监测人才培养,提高中、高级监测技术人员比例,不断增强环境监管、监察、监测能力。多部门联合推进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原闸北区五年内共推动10家污染企业搬迁和结构调整,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任务,实现工业二氧化硫“零”排放目标,工业二氧化硫共计减排115.36吨,氮氧化物共计减排37.72吨。
四是环保理念广泛传播。原静安和原闸北两区利用各种途径认真宣传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展示区环境保护的成果,以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重点,广泛普及环保科学知识,不断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原静安区注重绿色环保单位创建工作,从一开始创建“两个绿”(绿色小区、绿色学校),发展到2015年的“九个绿”创建,即:绿色小区、绿色学校、绿色商厦、绿色机关、绿色宾馆、绿色医院、绿色楼宇、绿色园区、绿色家庭。2011-2015年期间,共创建绿色环保单位40家,截至2015年底,原静安区共创建区级绿色环保单位249家,创建绿色环保单位已经成为区域环保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原闸北区依托环保宣传进社区、进校区、进园区、进营区、进站区等“五进”活动,在各个层面宣传环保知识,普及环保理念。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建成新中高级中学、久隆模范中学、大宁国际小学等3所国际生态学校,悠和家园创建成为市级绿色社区,积极推进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在全区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表1 原静安区“十二五”环保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主要发展指标 | 单位 | 2015年预计完成目标 | 属性 | 达标情况 |
环境质量指标 | 1 | API(空气质量指数) | 达到二级以上天数 | ≥90% | 预期性 | 完成 |
2 | PM10(可吸入颗粒物) | mg/m3 | ≤0.08 | 预期性 | 完成 | |
3 | 二氧化硫年平均值 | mg/m3 | ≤0.03 | 预期性 | 完成 | |
4 | 二氧化氮年平均值 | mg/m3 | ≤0.05 | 预期性 | 完成 | |
5 | 区域降尘 | t/km2·月 | ≤8 | 预期性 | 完成 | |
6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昼间) | dB(A) | ≤60 | 约束性 | 完成 | |
环境生态和建设指标 | 7 | 新建公共绿地 | m2 | 50000 | 约束性 | 完成 |
8 | 城市绿化覆盖率 | % | 19.61 | 约束性 | 完成 | |
9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m2 | 1.44 | 约束性 | 完成 | |
10 | 危险废物处置率 | % | 100 | 预期性 | 完成 | |
11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完成 | |
12 |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 % | ≥3 | 预期性 | 未达到规划预期 |
表2 原闸北区“十二五”环保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15年目标 | 类型 | 达标情况 |
环境 质量 | 1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 | % | 90以上 | 预期性 | 完成 |
2 |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 | 80以上 | 预期性 | 未达到规划预期 | |
污染 减排 | 3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 | % | 10 | 约束性 | 完成 |
4 | 氨氮排放总量削减 | % | 10 | 约束性 | 完成 | |
5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 | — | 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二氧化硫实现“零排放” | 约束性 | 完成 | |
6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 | — | 与2010年 基本持平 | 约束性 | 完成 | |
环境 安全 | 7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5以上 | 约束性 | 完成 |
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约束性 | 完成 | |
9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 % | 100 | 预期性 | 完成 | |
10 |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预期性 | 完成 | |
11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0以上 | 预期性 | 完成 | |
12 | 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 | % | 95以上 | 预期性 | 完成 | |
13 | 绿化覆盖率 | % | 23.51 | 约束性 | 完成 | |
14 | 机动车环保检测覆盖率 | % | 80以上 | 预期性 | 完成 | |
优化 发展 | 15 | 单位生产总值SO2排放强度 | % | 下降35 | 预期性 | 完成 |
16 | 单位生产总值COD排放强度 | % | 下降35 | 预期性 | 完成 | |
17 | 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 吨/万元 | <0.35 | 预期性 | 完成 | |
18 | 环保投入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比值 | % | 3 | 预期性 | 完成 | |
低碳实践 | 19 | 创建区级绿色小区 | 个 | 50 | 约束性 | 完成 |
20 | 创建区级绿色家庭 | 户 | 1000 | 约束性 | 完成 | |
21 | 建设区级环境教育基地 | 个 | 5 | 约束性 | 完成 |
(二)“十三五”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十三五”(2016-2020年)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阶段,也是静安服务上海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本区环保工作依然存在着诸多瓶颈制约和短板。
一是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以PM2.5、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区域空气质量优良率略低于全市平均值,与国家标准和市民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秋冬季节空气重污染天气多发高发,区域降尘、道路扬尘相对较高,防控措施仍显不足。全区河道水质尚未完全达标,市管河道中,彭越浦-延长路桥、汶水路桥断面和走马塘-共和新路桥断面的水质劣于Ⅴ类,区管河道徐家宅河、夏长浦等尚未达标,走马塘等5条河道还属于需要治理的黑臭水体;地下水监管仍属空白,泵站、管网亟需改造维护,全区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另外,现有城市空间格局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是城市快速更新导致环境压力加大。“十三五”期间,全区经济年均增长将保持在8%左右,预计将新增商业商务楼宇建筑面积450万平方米,新改扩建道路长度25.4公里,继续实施新建电站和扩容改造项目,拟拆除成片二级以下旧里面积32.***万平方米,大量市政及商业建设项目的推进实施将对区域环境管理提出严峻挑战。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全区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静安区万元增加值排放水平已居全市低位,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的空间和潜力已相对有限,而面广量大的商业和社会面源减排推进难度大、成本高,需要深入探索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创新模式和手段,强化环境保护的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监管。
三是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与环境治理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愈加凸现,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对环保队伍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现有的环境监管、监察、监测、信息化等能力建设存在一定差距,干部队伍的专业化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还存在不足,特别是对接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上海市《关于本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最新要求,我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瓶颈约束亟待***。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机遇
从全市层面来看,“十三五”是本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攻坚阶段,也是打好污染治理持久战和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书记强调,上海要当好科学发展的先行者,应当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上作出表率。市委、市政府已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把环境保护作为本市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三个导向”和“四个底线”,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用地减量化、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等重大举措。为确保到2020年全市环境质量能够瞄准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生态宜居标准,“十三五”期间全市水、大气等主要指标将在达到国家阶段性要求的基础上力争更大改善,环保标准按国内最严、接轨国际的标准推进污染治理,全面体现率先引领。
从静安的发展形势来看,围绕“撤二建一”后“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目标要求,静安在“十三五”期间将大力实施“一轴三带”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经济实力更加雄厚、环境更加优美、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群众更有获得感的“国际静安、圆梦福地”,到2020年,基本建成创新创业的活力城区、均衡均质的和谐城区、精品精致的美丽城区、开明开放的国际城区、宜居宜业的幸福城区(“五大城区”)。这些发展目标定位都为静安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国际静安、圆梦福地”总体目标和建设“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体系为依托,以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监管,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减轻环境污染,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全社会环保理念,基本建成与“五大城区”相匹配的绿色低碳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全过程,以生态宜居引领区域发展转型,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变。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强调“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系统性,在整体布局和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区域及重点领域,结合自身优势与发展定位,实施分区域、有差异、有梯度的生态发展战略。
坚持创新驱动、精细管理。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深入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同时,加强政策创新和模式创新,全面提升区域环境保护的社会治理水平,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发展。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全区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良好、产业高端发展、环境管理先进、环境文化丰富、社会参与多元的绿色低碳发展格局,为静安建设成为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目标期均为2020年):
空间格局优化:按照“一轴三带”的总体空间格局,全力打造“中央活力引领区”、“创新服务引擎区”、“品质宜居新城区”,实现南北协同互动发展。各类功能用地占比适宜,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89平方米,绿化覆盖率24.24%。
产业高端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发展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信息服务业五大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服务业税收比重达到95%以上。全面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落后产能,推动污染企业搬迁和结构调整,完成7家工业企业搬迁。
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指标,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市下达范围内,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下达任务。
生态环境优美: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75.1%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力争达到42微克/立方米左右,区域降尘量控制在5.0吨/平方公里·月以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完成市级考核断面水质改善要求,区域噪声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绿色生活宜居:大力宣传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力度继续加大,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完成公共充电桩建设1900个;不断深化和推进绿色账户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减少率达到25%,深入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
生态机制完善:加大环保投入,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占机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的权重升至10%左右,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广泛普及。
表3 静安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类型 |
绿色引领 | 1 | 绿化覆盖率 | % | 24.24 | 约束性 |
2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2.89 | 约束性 | |
结构调整 | 3 | 服务业税收比重 | % | 95 | 预期性 |
4 | 工业企业搬迁 | 家 | 7 | 预期性 | |
节能减排 | 5 | 能源消费总量 | 万吨标煤 | 控制在市下达范围内 | 约束性 |
6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 | 完成市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7 | 主要污染物减排 | — | 完成市级要求 | 约束性 | |
环境质量 | 8 | 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 | % | 75.1以上 | 预期性 |
9 | PM2.5年平均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42左右 | 预期性 | |
10 | 区域降尘量 | 吨/平方公里·月 | 5.0 | 约束性 | |
11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 | 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 | 约束性 | |
环境治理 | 12 | 污水收集率 | % | 100 | 约束性 |
13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约束性 | |
14 |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预期性 | |
15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7 | 预期性 | |
绿色人居 | 16 | 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 % | 98 | 预期性 |
17 | 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 | 个 | 1900 | 预期性 | |
18 |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基本全覆盖 | 约束性 | |
19 | 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减少率 | % | 25 | 约束性 | |
生态机制 | 20 |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占机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的权重 | % | 10 | 预期性 |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治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以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区域环境保护的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监管,有效预防和减轻环境污染,不断优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1.加强区域水污染防治
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的水污染防治要求,大力推进《静安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定期监测、检测、评估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安全状况。全面梳理全区劣于Ⅴ类水体清单,落实河长制,制订分阶段达标方案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镇)、企业及治理维护单位,采取岸边整治、底泥疏浚、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开展河道整治,到2020年,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河道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断面。开展全区排水管道大排查,实施市政管道雨污混接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市政管道雨污管网混接问题,全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雨水泵站截污改造,制定并完善泵站优化调度运行制度,控制泵站溢流放江污染,探索将市政泵站纳入污染源管理体系。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有序推进苏河湾等地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完善现有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
2.努力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巩固“无燃煤区”创建成果,消除辖区内经营性小炉灶等分散燃煤设施,确保区域锅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设备涂装、电子设备和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治理,实施重点行业VOCs排放收费试点,到2020年,实现全区工业VOCs排放量大幅削减。加大流动源污染防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加大机动车排放路检执法力度,全面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加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强化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及道路、拆房工地等防尘控尘措施。至2020年,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文明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达到100%,道路整洁优良率达到92%以上。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健全和完善餐饮业油烟污染在线监控体系,建立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长效管理制度。至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75.1%,并向80%优良率努力,PM2.5年平均浓度力争达到42微克/立方米左右,区域降尘量控制在5.0吨/平方公里·月以内。
3.推进区域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建立资源整合、权责明确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开展区域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针对金属表面处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等工业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等市政行业,建立潜在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潜在污染场地的***管理、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以工业遗留场地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预防与修复工作。加强场地土壤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场地土壤污染应急机制,加强工业用地转性场地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深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争到2017年整治区域环境面貌得到明显好转,到2020年重点区域环境面貌有较大改善。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核心,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水平。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继续开展中小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集和“限塑”工作。至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达到全覆盖,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减少率达到2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分类与环卫、环保等末端处理处置设施的对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建立深入社区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实现电子废弃物回收箱布点各街镇全覆盖。加大建筑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等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力度,构建多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5.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
根据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强噪声达标区管理。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和执法监管,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强化夜间施工的规范化审批,实行夜间施工总量控制,依法从严处置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继续推进安静居住小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复验巩固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好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社会噪声,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噪声控制规约。继续实施绿色护考行动。
6.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核心,完善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健全区级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完善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网上申报和联单管理制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危险废物执法监督,确保危险废物妥善保存、安全转移、无害化处置,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不断完善区域环境应急预案,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整改,推动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保障城区环境安全。
(二)绿色引领,构建区域绿色生态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功能复合、品质突出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生态用地布局和功能,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品质,营造与“国际静安、圆梦福地”相匹配的精品精致的美丽城区。
1.制定出台绿色发展实施意见
看齐“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定位要求,以环境管理协同城市更新,绿色发展引领社会进步,制定区域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对区域土地、空间利用通过规划环评等方式加以约束与引导;对商业企业依托网格化管理等开展社区自治与监管;对社会公众通过新媒体等方式加强宣传与参与;对职能部门、街镇完善体制机制进行协调与激励,探索适合静安特色的中心城区环境管理新模式。
2.优化空间格局
聚焦“一轴三带”重点区域能级提升,全力打造“中央活力引领区”、“创新服务引擎区”、“品质宜居新城区”,实现南北协同互动发展。依托南北高架-轨道交通1号线联动南北的交通支撑,打造连续贯通、综合高效、绿色低碳的交通廊道;强化南京西路高端商业商务集聚带的文化内涵,加快存量盘活,开展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和老大楼改造,并打造慢行示范段和活力支马路;塑造苏州河两岸滨水活动的新亮点,建设连续贯通、环境宜人的滨水休闲健身步道,结合部分城市更新试点,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完善中环两翼产城融合发展聚集带的市政基础设施,提供精准性高品质公共服务配套,打造环境优美的品质宜居城区。
3.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严控建设用地上限,推动土地利用模式的全面转型。强化建设用地控制线、产业用地控制线、生态用地控制线等管控措施。“十三五”期间,低效建设用地减量90公顷。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与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到2020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市下达范围内。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其土地属性、区域定位等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发展规划,加强环境和生态建设。将苏河湾地区“政府规划—企业实施—公众受益”绿色低碳开发建设模式推广至全区,对新开发建设地块提出更高的绿色环保要求。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管控,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运用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物业运营管理等平台,形成土地出让、建设、运营全周期的绿色开发管理模式;结合区域历史人文特色,引导地块的复合利用绿色发展,推进土地功能多样化,全面促进静安环保、生态及智能化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更新区典范。
4.强化公交、绿色出行导向
以适度增加公益性停车供应为主,加强停车需求管理为辅,重点缓解居住、学校、医院等停车难问题,适度控制通勤停车供应规模,逐步完善停车收费机制,稳步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及停车信息化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着力解决日益增长的停车配建缺口。发展政府主导的公共停车,做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响应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优先在全区范围内配建充电桩,完成公共充电桩建设1900个,提倡绿色出行。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发展智慧交通,逐步完善停车信息化工作,探索建立对接移动互联网新技术的智能诱导系统。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慢行交通环境不断优化。
5.积极推进生态绿地建设
构建全区“三横一纵”绿地骨架,优化全区绿化布局,逐步消除3000平方米公共绿地500米服务半径盲区。重点推进彭越浦楔形绿地、苏河湾绿地、彭江路方兴公共绿地等大型公园绿地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建各类绿地62.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6.5公顷,附属绿地36公顷,全区绿地总面积达到815公顷。完成公园绿地改造提升(含老公园改造)50公顷,调增公园数量10个,建设绿道10公里,新创林荫道路段16条,林荫片区2个。至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89平方米(根据2020年规划人口108.7万测算),立体绿化建设实施面积1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24.24%。
(三)调整结构,严格产业发展环境准入
1.充分发挥环保的监管倒逼作用
全面取缔印染、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杜绝新增污染严重水体。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工业项目对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新的污染,严格控制向土壤和地下水排放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氯代烃以及多环芳烃等污染物。建立工业用地土壤(地下水)预防和监测评估机制和标准体系。规划部门优先收储周边环境矛盾激烈的工业用地。各部门横向联动形成合力,多措并举推动污染企业关停并转,从根本上推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同时,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
2.强化环保准入约束
按照区域发展定位及环保节能要求,结合土地集约化利用,会同各相关部门,实施企业准入的协同管理,充分发挥环评审批的准入约束作用,在市104个工业区块外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工业项目(都市型工业项目除外),加大对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力度。严格控制区域新进企业的行业类别,充分利用高端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优势,着力营造开放、公平、高效的企业投资和服务环境,重点发展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信息服务业五大产业。至2020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区服务业税收比重达到95%以上。加快实施更新版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严格产业准入,推进绿色产业园区建设,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3.着力促进生态城区建设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促进绿色建材应用,有效转变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妥善解决城市防洪安全、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加强自然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切实保护良好水体。至2020年,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力度继续加大,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4.引领区域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拓宽环保宣传渠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推进绿色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标准,拓展创建类型,争创国家级、市级绿色环保单位,进一步深化、推广“美丽家园”“美丽城区”建设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保事业。积极参与上海市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项目,支持国合会“可持续消费示范项目”,推动区域商贸服务行业绿色发展方式转变。扶持公益社团发展,组建复合型的环保志愿者队伍,实行规范化管理。拓展环保志愿服务领域,加深与企业、社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发环保社会化项目,促进志愿服务良性运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到2020年,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在全区广泛普及。
(四)创新驱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本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6〕22号)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等责任制度,建立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静安区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体系中,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因不履职或不当履职而未完成任务的,实行行政效能问责。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占机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的权重升至10%左右。
2.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依托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平台,将与群众基本生活直接相关、可巡查发现的环境领域监管工作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将环境监管职责和要求作为城市管理网格体系建设和运行的重要内容。落实乡镇街道的环境监管职责,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建设,健全区-街镇-社区(居委会)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网格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建立网格分级分层处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层级监管考核等制度,充实和强化基层环境监管工作,提升全区环境监管效能。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发挥排污许可证在企业环境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并与环评制度改革、环境监管体系改革有效衔接。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探索将市政泵站纳入污染源管理体系,开展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建立完善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加大监测、监管、监察协同作战能力,全面推行持证单位“三监联动”管理。
4.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将“智慧环保”纳入静安区推进智慧城区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推广市北高新园区以云计算为特色的环境监控体系建设经验,加快推进全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区域安全管理、环境质量监控、网格化管理等数据集成,实现区域环境质量、企业污染排放数据多部门共享,实现环保信息化基础设施、数据、应用等资源的高效整合。加强对环境监测、监管、监察数据的分析和评价,提升环境管理与决策支撑能力。以环保守法核查工作为抓手,完善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环保信用评价的应用,提升分级分类监管的效能。建立环保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对环保违法企业同步制定限制约束措施,增加融资成本、运营成本等,督促提高环保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协同、一站式公共服务门户等,实现环保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的集约管理、业务融合和资源共享。
5.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水平
在坚持政府承担环境治理主导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通过面向社会购买服务、促进第三方治理发展等措施和手段为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餐饮油烟整治、扬尘污染控制、污染源在线监测等领域的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多种方式的治理模式。强化行业规范化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规范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鼓励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充分发挥社区自治在区域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依托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和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领导小组等平台,建立健全定期例会和专报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与***评估,针对阶段工作重点,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商重大决策、协调共同行动,打造区域环境保护大格局。发挥大气环境治理专项工作组、水环境治理专项工作组、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等专项组的作用,全面开展联合执法,点面结合开展污染管控,守住各种污染因子排放限值底线,实现对区域内环境污染的全覆盖管控,稳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探索建立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对接环保部门监测、监察垂直管理的机构改革要求,加快提升街镇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全区环保联动。依托本区现有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框架,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环保违法行为发现、处置、反馈、固守、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实现环保管理权限逐步下沉。推进企业环保管理信息主动公开,探索建立企业自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第三方服务的环境监管模式。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污染源现场和周边环境监测能力,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信息系统,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
(三)加大环保投入,树立区域品牌
注重环保事业的发展,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坚持制度政策投入、服务激励投入、人力资源投入,拓宽投入领域,完善投入机制,为“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支撑。针对苏州河两岸等未来重点发展区域,突出生态引领,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争创国家级乃至国际级绿色低碳发展奖项,打造静安生态环保的品牌特色,促进静安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构建与美丽城区相匹配的优良环境。
(四)推进公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强环境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引导,联合各类媒体机构,努力打造以环境保护理念的宣传报道为己任的绿色媒体网络。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环境质量、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公开,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公众监督,加大有奖举报、联合执法等工作力度,推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