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加强对嘉定两院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对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县七届、八届、九届、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根据当时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活动高发的特点,重点围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反贪污反贿赂斗争等议题,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两院”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严格执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犯罪分子,集中起诉和公开审判一批典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声势,有力推进了社会治安形势好转。
撤县设区后,区一届、二届人大常委会围绕严打、反贪、队伍建设、依法办案、执法监督等议题,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促进“两院”公正司法,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区三届人大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连续四年组织代表旁听和评议案件庭审,为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开辟了新的有效途径。2005年,常委会开展了历时6个月的代表旁听和评议案件庭审专项活动,共有265人次代表旁听和评议刑事、民事、行政案件8件,进一步拓宽了“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推动行政领导应诉出庭率明显提高;听取和审议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法院有效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支持法院在基层设立人民法庭,发挥人民法庭在便利群众诉讼、及时调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对检察院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诉、监所检察和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等工作水平。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针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中遇到的“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套房”执行难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运用周转房机制解决一套房执行难”的建议,推动法院制定《执行庭周转房适用与管理办法》,有效提升了案件的执结率,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与“两院”信访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分流机制,督促司法机关及时办理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聚焦“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多次听取“两院”情况通报,支持“两院”加强队伍建设,稳妥有序推进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法治嘉定”建设,连续三年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先后对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检察院社区检察工作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监督调研,组织代表旁听黑恶势力团伙案审,推动“两院”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焦“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两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促进“两院”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嘉定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