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奶粉
从今年开始,市民购买婴幼儿配方奶粉将会多一个新选择,那就是去药店。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刚刚下发的实施方案,从3月份起,各市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筛选确定3至5家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在济南、青岛、泰州等城市今年初先行一步后,“奶粉进药店”试点今年将在全国铺开,浙江落地的时间就在3月份。
众所周知,药店经营范围是西药、中药和保健食品。为啥要让奶粉进药店呢?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徐后超说:“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用监管药品的模式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严格监管,确保婴幼儿吃得放心。”
今后从商场、超市等渠道仍然可以买到奶粉,不过相应的监管措施会更加严格。鉴于奶粉进药店的门槛高,买放心奶粉去试点药店肯定没有错。
实行专项许可专柜销售
提升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配方奶粉,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这已成为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
据有关部门透露,政府对此已经下了决心,要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婴幼儿配方奶粉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严格监管。奶粉进药店试点,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推出的重要举措。
根据我省实施方案,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筛选一批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诚信经营的药店参与试点。试点企业除了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外,还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没有因为经营假冒伪劣药品被处罚的记录;二是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三是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四是具备信息化管理所需的硬件、软件、机构、人员等,纳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
“奶粉进药店”试点实行专项许可、专柜销售。也就是说,目前是试点阶段,没有对药店放开销售,必须审核许可后方可经营。开展试点的药店,要划出专门的柜台,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提示牌均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同时,试点药店的奶粉储存应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设专区单独储存,不得与药品混放。
据了解,试点的核心是参照药品经营制度,以此规范奶粉的购进、储存和销售行为,从而加强对奶粉的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进货源头把关和经营过程控制。包括药店的专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方可就所销售的奶粉对消费者进行专业指导和帮助。
试点利好药店和消费者
“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对药店来说,都是一大利好。”金华太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华建说。
在金华建看来,随着药品价格逐步透明以及药店竞争日益激烈,再加上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目前药品零售行业的利润已经很微薄,而店面租金、人工成本等居高不下,药店经营要想有新的突破,必须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培育新的增长点。这次开展奶粉进药店试点,对药店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发展契机。
另一方面,药店经营奶粉,也确实有自身的优势。目前,我市规范的药店,从进货资质审核、产品查验、入库商品阴凉储存,到店里的明码销售、专业导购,都有一整套严格的标准和制度,有的还建立了全程质量追溯体系,药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追溯到源头。
很显然,用药店这样一套严格的销售体系和储存条件来试点销售奶粉,质量安全肯定比普通商场、超市销售的更有保障。
奶粉进药店将全面推行
根据我省试点要求,今年3月份为试点筛选阶段,确定试点药店名单;4至9月为指导实施阶段,督促试点药店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和义务,实施不到位的要进行整改;10至11月中旬为总结提高阶段。
药店试点销售奶粉,商场、超市、食品店等仍可以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但必须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这意味着奶粉经营的监管和审核将比过去更加严格。
我省已经明确,试点只是探索完善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流通许可条件、现场核查规范、日常检查指导制度以及如何利用电子监管平台开展在线实时监督。在试点的基础上,下一步全省将全面推行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