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行动
为有效防控桶装饮用水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巴州区坚持四查,开展桶装饮用水“穿透式”监管,抓实饮用水全链条安全管理。
资格排查严管控。制定了《巴州区2023年桶装饮用水“穿透式”监管工作方案》,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行动对辖区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掌握业态分布、主体情况、安全现状,严格审查经营者主体资格,全面摸清辖区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桶装饮用水来源,并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企业自查除隐患。督促各桶装饮用水企业对照《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重点就进货查验制度、水源水质量检测、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过程控制、出厂合格检验、产品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内容进行自查,严格要求企业通过自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强化隐患整改。同时,加强企业生产过程指导,不断增强桶装水生产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
专项检查促规范。针对桶装饮用水生产环节安全风险、产品抽检结果、日常监管等情况,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制定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管理、水源地管理、原辅料质量安全管控、包装饮用水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切实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今年以来,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12家次,发现问题21条,全部限期责令整改。
执法稽查重惩处。成立了桶装饮用水“穿透式”监管小组,各所、直属单位、股室分工协助,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异地交叉执法机制,随机抽取辖区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依托快速检测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力,对桶装饮用水实施重点检验检测。通过专项检查、监督抽检、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违法违规信息,视情采取告诫、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依法立案从严查处,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审核人: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