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变更实施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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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和《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源政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经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晋源区交通局、晋源区农业农村局协商,拟调整下列事项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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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4:40: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