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召开深圳市盐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
为规范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计划召开《深圳市盐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2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式
现场听证。
三、听证事项
深圳市盐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四、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和要求
(一)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9至11人。在深圳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听证事项的经办人员、参与听证事项审查或者调查的工作人员除外。
(二)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3人,在深圳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
(三)申请参加听证人数超过听证代表名额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充分考虑广泛性、代表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听证代表人,并于2023年5月4日前将听证代表人名单在以下网站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yt/
五、听证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在2023年4月28日前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交报名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申请参加本次听证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信函请邮寄至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407室(邮编518000)(信封封面请注明“《深圳市盐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听证”字样);通过邮件方式提交报名申请的,邮件请发送至yt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深圳市盐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听证字样)。
(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于5月11日前通过《听证会报名信息表》上的通信地址向听证参加人员送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七、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可委托他人。
(二)听证代表人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准时到场参加听证。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755-25357066,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407室。
特此通告。
***: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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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