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桂平市财政局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桂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及职工。
二、填报口径
(一)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缴费基数填报口径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为2022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1.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绩效考评奖(上年度实际发放数)。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里的岗位考核津贴(相当于上年度第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上年度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核增)。
3.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年初社会保险缴费预算安排填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填报口径。
(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企业及其他单位类型工作人员缴费基数填报口径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企业及其他单位类型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下列项目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
(三)新录用人员以新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
(四)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31号)规定,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362元(即6197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859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18元/月。
因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还没有公布,暂时执行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待上级部门公布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后,将从2023年1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应缴数额与实收数额进行对照,实行多退少补。在此期间已退休、停保、终止参保的人员不进行社会保险费多退少补。
三、申报流程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报:
(一)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登录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单位办事→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
(二)现场办理:提供《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办理地址:桂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各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对申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通知本单位职工核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或通过公示告知职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材料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五、其他事项
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关系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填报工作,申报过程如遇问题及困难,请及时与各相关部门联系。桂平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3378023;桂平市税务局咨询电话:3378878。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 桂平市财政局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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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编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属于首次申报 □ 属于调整申报 □
序号 | 个人编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月平均工资收入 | 职工本 | 备注 | ||||
本页 小计 | ||||||||||
合计 | ||||||||||
单位承诺 | 以上项目填写真实,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
温馨提示: | ||||||||||
1.本表适用于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编外在职人员申报工资基数、调整基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