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保县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森林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德保县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森林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约3个月。
二、自然资源类型、范围及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1.森林资源(德保县国营黄连山林场、黄连山自治区级保护区);2.森林资源(德保县国营红坭坡林场);3.自然保护区(兴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4.风景名胜(红叶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共预划分5个登记单元,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三、其它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德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