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充实有关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昭平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昭平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小组相应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昭平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亮臣 副县长
副组长:吴 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黎寿图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邱清群 县编委办副主任
蒋建安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莫平生 县科技局副局长
吴荣光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超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永生 县林业局副局长
吴宝柱 县气象局副局长
何 林 县环保局副局长
钟小年 县旅发局副局长
黄剑锋 县住建局副局长
叶 玲 县市容市政局副局长
刘家安 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
李接成 县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潘强生 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吴彩谦 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全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黎寿图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气象局有关人员和各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组成,办公室联系电话:6689728。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有变动(除组长外)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继任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二、调整充实昭平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少华 县长
常务副组长:肖文飞 副县长
副 组 长:翟杰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 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林祥发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姚富华 县住建局局长
陆遗森 县人社局局长
林家昶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彭达贤 县农业局局长
丁永成 县林业局局长
黄源诚 县水利局局长
陈庆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邹军忠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姚明丰 昭平镇镇长
何 娟 文竹镇镇长
黄华成 仙回瑶族乡乡长
钟远剑 走马镇镇长
李 盛 黄姚镇镇长
陈柱佳 樟木林乡乡长
龙家防 凤凰乡党委书记
林家炜 北陀镇镇长
林世文 富罗镇镇长
李 臣 马江镇镇长
李庆涛 木格乡乡长
韦肇飞 五将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邹军忠同志兼任。
三、调整充实昭平县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少华 县 长
副 组 长:肖文飞 副县长
成 员:陆鹏程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黄万雄 县环保局局长
邱 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源诚 县水利局局长
黄寿鹏 县卫计局局长
梁 强 县工商局局长
姚富华 县住建局局长
刘 战 县市容市政局局长
陈斌新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邱 航 县经贸局局长
刘 兵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长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春兰 县农机局局长
姚明丰 昭平镇镇长
何 娟 文竹镇镇长
黄华诚 仙回瑶族乡乡长
钟远剑 走马镇镇长
李 盛 黄姚镇镇长
陈柱佳 樟木林乡乡长
谢隆献 凤凰乡人大主席
林家炜 北陀镇镇长
林世文 富罗镇镇长
李 臣 马江镇镇长
李庆涛 木格乡乡长
韦肇飞 五将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黄万雄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今后,如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除组长、副组长外,由成员单位的继任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下文。
四、调整充实昭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少华 县长
副组长:肖文飞 副县长
成 员:陆鹏程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翟杰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贤君 县房改办主任
林祥发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姚富华 县住建局局长
邱 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庆林 县审计局局长
黄源诚 县水利局局长
黄万雄 县环保局局长
陈宏平 县科技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盛 荣 县地税局局长
冯国洋 县物价局局长
朱远军 县人防办主任
覃良钱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梁敏评 县水利电业公司总经理
梁振军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改办,办公室主任由邱贤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今后,如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除组长、副组长外,由成员单位的继任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下文。
五、调整充实昭平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小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洪 效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陆鹏程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邱宗云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何泽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吴 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叶 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吴华清 县公安局副政委
罗述武 人民银行昭平县支行行长
成 员: 黄金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李泽同 县法院副院长
莫平生 县科技局副局长
黎祖照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超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彭江山 县审计局副局长
蒋建安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莫宇钰 县教育局副局长
覃振洁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建阳 县农业局副局长
何京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黄福建 县信访局副局长
何 斌 县经贸局副局长
叶凤球 县地税局副局长
罗 奋 县工商局副局长
曾雪芬 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李其辉 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梁 全 人民银行昭平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吴 莽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贺州市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研究和制定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确定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目标和规划,组织、协调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认定工作,制定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检查评定、督促、指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六、调整充实昭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文飞 副县长
副组长:陆鹏程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翟杰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富华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林祥发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龚江成 县民政局局长
黄庆林 县审计局局长
邱 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雷应明 县移民局局长
陈宏平 县科技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黄自华 县残联理事长
黄超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冯启光 县扶贫办副主任
吴远金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姚富华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吴远金同志兼任,驻办副主任由何辉祥(县林业局主任科员)、邱进钊(县房产所副所长)担任,驻办人员由县住建局具体安排落实。今后,如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的继任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下文(组长、副组长工作变动除外)。
七、增加昭平县气象局为昭平县城乡规划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增加县气象局为昭平县城乡规划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调整充实昭平县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 长:吴伟红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黄寿来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毛湘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左忠才 县文广体局局长
成 员:贝为向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超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黎水强 县文广局副局长
谢健美 昭平镇党委宣传委员
胡中伟 文竹镇副镇长
劳 晖 仙回瑶族乡副乡长
何 明 走马镇镇长助理
卢发兵 黄姚镇副镇长
徐继良 樟木林乡副乡长
罗祥注 凤凰乡副乡长
唐海云 富罗镇副镇长
邱瑞林 北陀镇副镇长
莫盛志 马江镇副镇长
刘品生 木格乡副乡长
李建成 五将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左忠才同志兼任。
九、调整充实昭平县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文飞 副县长
副组长:翟杰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 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林祥发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姚富华 县住建局局长
黄源诚 县水电局局长
黄万雄 县环保局局长
黄庆林 县审计局局长
丁永成 县林业局局长
彭达贤 县农业局局长
刘 兵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庆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超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接成 县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姚明丰 昭平镇镇长
何 娟 文竹镇镇长
黄华成 仙回瑶族乡乡长
钟远剑 走马镇镇长
李 盛 黄姚镇镇长
陈柱佳 樟木林乡乡长
龙家防 凤凰乡党委书记
林家炜 北陀镇镇长
林世文 富罗镇镇长
李 臣 马江镇镇长
李庆涛 木格乡乡长
韦肇飞 五将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土地整理、土地整治、土地开垦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及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办公室主任邱 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超军、李接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今后,如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的继任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下文(组长,副组长工作变动除外)
2015年12月1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