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日
第 18 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2021年9月10日至13日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 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在南宁市举行,中秋、国庆节假日即将来临。今年是***成立100 周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 周年,做好我市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两会”、中秋和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稳定,避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21〕31 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确保“两会”、中秋和国庆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以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为班底,各科室、各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全市“两会”、中秋和国庆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推进、落实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落实***安委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指导“两会”、中秋和国庆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
三、安全防范工作安排
(一)全面深入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从即日起至“两会”、中秋和国庆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两会”、中秋和国庆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检查。道路运输要深刻汲取今年以来我区一些市县及我市接连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的教训,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配合好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水上交通要深刻汲取北海市铁山港区近海海域“8·9”排筏侧翻事件教训,联合海事部门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 载运易流态货物船舶)、渡口渡船和农用排筏、旅游排筏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交通工程要深刻汲取“8.18”那坡县坡荷乡弄耀村山体崩塌事故教训,重点整治隧道施工、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方面隐患和问题。(局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危险源监控。“两会”、中秋和国庆期间,各县(市、区)运输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所有重点领域、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企业和行业,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港口、车站、服务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各单位要对各类隐患反复排查、落实整治,力争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局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
业的安全检查,检查危险货物运输特别是涉及液氯、液氨、氰化 物、强酸、强碱、燃油、燃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剧毒、强 腐蚀物资运输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动态监控值班、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严查无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严查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局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人事教育科,市港航发展中心、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车、货车、公交车、出租汽车等车辆的安全监管。检查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执行等情况。狠抓公交车、出租汽车安全监管,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有效迅速处理突发情况。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查处各类非法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局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五)加强公路运营领域安全防范。联合属地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理,规范货物装载行为,加大治超力度(局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局属各行业中心,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研究部署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配合交警部门督促驾驶员在事故现场正确摆放标志标识,及时将事故车辆移出主车道,防止发生次生事故;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和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深化山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治理农村山区公路临水临崖无路侧护栏、平交路口及急弯陡坡标志标线缺失损坏和视距不良、路面狭窄路肩未硬化等突出安全隐患。(局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公路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与危险源管控。重点打击港口超范围存 储装卸作业危险品行为。加强涉及“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 线”水运及港口企业安全监管,加强船舶检验管理,开展船舶碰 撞桥梁隐患治理,做好红水河干线等水域滚装船和客渡 船安全监管。开展大藤峡下游等事故多发内河航段通航环境整治,优化通航环境。督促企业加大船员培训教育力度,严格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禁限航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工安全培训教育,多形式营造渡口安全宣传氛围,提升渡工和乘渡人员安全意识。(市港航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七)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抽查,加强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加强 隧道施工作业隐患治理。重点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和地方铁路项目 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汲取“8.18”那坡县坡荷乡弄耀村山体崩 塌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避险培训演练,检查在建工程涉 及桥梁、隧道、深基坑等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加强监测预警,严 防坍塌、高处坠落和受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事故发生。重点 排查管养公路临崖、临水危险路段,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警示标 志、标线,确保所辖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凡现场管理混乱、问题 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项目)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达不到安 全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局建设管理科、铁路建设办、安全监督科,市港航发展中心、公路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八)加强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监管。要切实增强城市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突出对城市公交车等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领域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开展公交运营行业驾驶员背景核查工作的抽查,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安全培训教育,通过谈话家访等方式,关心驾驶员身心健康,保障城市公交车运营安全。(局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九)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各单位要深刻汲取郑州地铁水淹重大伤亡事件教训,充分总结“8.18”那坡县坡荷乡弄耀村山体崩塌事故避险教训,加强与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汛情灾情变化,及时在行业内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做好防范应对。抓好防汛救灾减灾工作,把“防”作为重中之重,落实自治区防汛抢险救灾“一线工作法”、广西交通运输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四同五早六到位工作法”。(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更精准、更优化、更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抓好落 实。全力防范边境地区疫情输入,严防陆路口岸疫情输入,牢牢 守住第一道防线。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针对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继续执行国际公路、水运口岸“货开客关”政策,以最严措施做好“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做好港口作业人员、司机、船舶引航员的安全防护。各单位要对各个岗位人员加强专业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和工作流程,重点加强疫情防控的专项培训和演练,确保防控措施到位、有效。(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一)加强行业消防领域安全防范。落实行业消防责任, 以行业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围绕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港口码头及船舶、交通枢纽、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及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仓储、码头装卸作业、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等燃气安全检查。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防范。落实食品安全行业(单位)监督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行业(单位)监督范围,组织开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道路、水路交通运力保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场站、旅游船舶、 学校等场所食品经营活动管理,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各单位自8月底至“两会”、中秋和国庆结束,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南》(试行)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至少深入企业、场站或施工项目3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至少向局安监科报送1次明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局安监科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明查暗访工作可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开展。局属各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分别组织工作组开展至少一次专项督导。(局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届“两会”、中秋和国庆特殊时间节点和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服务意识和保障水平,体现来宾市交通运输形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指挥,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预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驻点督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单位要主动联合应急、公安、农业、水利气象等部门,落实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等机制,加强与各级安委办及“两会”、中秋和国庆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横向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高质高效、齐抓共管。
(三)加强督查检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开展“两会”、中秋和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辖区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一把手”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防范责任落实情况。严格安全防范治理工作闭环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对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逐一销号。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管理部门,要及时诫勉、约谈、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企业,要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一是“两会”、中秋和国庆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二是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处置,现在已进入后汛期,各单位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的方案和预案,坚决防范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三是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控制局面,确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传递正面声音,有效应对和引导网络舆情,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
(五)加强总结报告。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于9 月 16 日前将“两会”、中秋和国庆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10月8日前将中秋、国庆工作总结报送局安监科。联系人:金文捷,联系电话:0772—4270858,电子邮箱:lbsjtjajk@163.com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