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崇左市2022年度优秀护理工作者护理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为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的无私奉献精神,激发护理人员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工作热情,切实提高临床护理工作质量,在护理工作岗位、新冠疫情防控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护理工作者爱岗敬业,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2022年度优秀护理工作者及护理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护理、护理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注册护士及护理单元。
(二)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三年及以上,积极主动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克服困难,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护士。
2.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关心体贴病人,工作热情周到,在优质护理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受到同行和病人的好评,近三年内无护理差错事故。
5.廉洁从业,诚信护理,注重护患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护患关系和谐,三年内患者无投诉。
6.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积极参加危重病人抢救工作,成绩显著。
7.工作脚踏实地,勤勤恳恳,近三年出满勤。
8.积极更新知识,努力提高护理技术,勇于创新护理业务,具备护教研综合素质。
(二)优秀护士长(正、副护士长)评选条件。
1.从事护士长岗位管理;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者。
2.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工作踏实,以身作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处理问题能力,三年内科室无任何重大护理差错或护理过失行为而引发院内医疗纠纷。
4.工作脚踏实地,勤勤恳恳。
5.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护理管理岗位上做出了一定贡献。
6.不断更新护理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开展护理科研与教学,积极撰写论文。
(三)优秀护理部主任(正、副护理部主任)评选条件。
1.从事护理部主任岗位管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勇于担当,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防控工作有效,执行落实防控措施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突出贡献。
2.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工作踏实,以身作则,善于协调人际关系。
4.工作脚踏实地,勤勤恳恳。
5.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护理管理岗位上做出了一定贡献。
6.在护理科研、教学、管理等相关领域积极开展工作,成绩优秀。
(四)护理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动员组织护理人员积极投身防疫一线,迅速行动,组织严密,为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在医疗疾控、秩序维护、心理引导、社会宣传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2.整体思想素质高,业务技术精湛,团队凝聚力强,人人立足岗位,争先创优。病区管理科学规范,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健全,护理工作模式不断改进,医疗护理服务质量不断改善。近3年无重大护理差错和事故发生。
3.有优秀的护理学科带头人,科主任积极支持护理工作,医疗护理专业发展平衡,临床护理和专科护理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科研学术工作开展活跃,定期组织新知识、新技术和专科护理学习。
4.病房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配备护士,落实整体护理服务。护士待遇公平公正,收入分配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护士对职业的满意度较高,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
5.护士的绩效考核以护理服务数量、质量、护理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注重临床表现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奖励评优等挂钩。
6.规范开展专科护士和新护士培训,注重临床护理实践技能及能力培养,提高护士的人文素养、沟通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和市级范围公示。
1.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及推荐集体基本情况、主要业绩(事迹)。
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负责审核本辖区、本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主要业绩(事迹),协调相关部门出具廉政证明,并于4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邮箱。
3.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全市拟推荐对象及推荐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表扬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扬对象。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坚持以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要突出典型。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格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崇左市优秀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主任)、护理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崇左市优秀护士推荐表
3.崇左市优秀护士长推荐表
4.崇左市优秀护理部主任推荐表
5.崇左市护理先进集体推荐表
6.优秀护士(护士长)、护理先进集体廉政情况征求意见表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