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经清理后保留的招标投标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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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2日发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5〕348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电〔2015〕187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招标投标文件清理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经清理后保留的招标投标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我区经清理后保留的招标投标文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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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4:34: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