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峰城区部分人行道车行道实行禁停及停车收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西峰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着力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堵”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12月15日起,对城区部分路段人行道、车行道实行车辆禁停和停车收费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对城区未设置临时停车场的人行道,全部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已设置临时停车场的人行道,按有关规定标准收费停放。
2.对城区道路两侧未设置停车泊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沿线设置禁停标志,全天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已设置道旁停车泊位的路段,按有关规定标准收费停放。
实施禁停后,交警和城管执法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停机动车辆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违停信息将录入交通违章处罚系统,希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按要求做好车辆停放工作。
特此通告
庆阳市西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