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应急管理局四项举措精准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排查摸底到位。东明县应急局积极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及时印发通知从组织领导、工作步骤、救助程序、救助监督等四个方面进行周密部署,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去年9月底前顺利完成冬春需救助人员初步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了需救助人员台账。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台帐建立到位。根据《鲁财建指〔2020〕170号》《菏财建指〔2020〕111号》文件和各乡镇(街道)申报的需求情况,指导有关乡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的程序,对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求助进行审核,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全面了解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状况,切实摸清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在御寒物资等方面情况,分类梳理建立帮扶救助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三是开展专项抽查,精准核实到位。成立专项抽样检查小组,1月25日前对74户申报冬春救助的农户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10%农户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样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清退,并将申请冬春救助的条件(政策)向群众宣传,确保冬春工作层层落实,防止出现错审错批的现象。
四是依法实施公示,阳光救助到位。通过民主评议、村委公示、乡镇政府公示,广泛向基层干部、群众、救助对象等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目前,东明县已按“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对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求助进行审核,建立2020-2021年冬春救灾款发放台账,确保在1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