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和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开始征询公众意见
5月2日,市国土规划委组织编制的《广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和《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以下统称“保护规划”)在该委政务网站(http://www.gzlpc.gov.cn/)开始为期3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广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共80处,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共88处。
编制“保护规划”是便于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并为历史建筑多样化的利用提供最大可能性。与文物建筑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不同的是,历史建筑要保护的是历史风貌和价值要素,在此基础上鼓励活化利用。因此“保护规划”的内容和要求都在保护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保护责任人合理使用和改造的限制。
本次规划相比较广州市第一批保护规划,将图则内容和版式进行了优化微调。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将部位、材料、构造、装饰四类价值要素合并,避免分类模糊;增加了“建议保护价值要素”一栏,将具有一定价值、但因在修缮维护过程中可能需要更换改造而不宜列入核心价值要素的部位列入其中。新的图则便于各层次的使用者都能清晰识别价值要素,明确保护要求,对是否属于轻微修缮、是否要报建,做到有据可依,指导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和修缮。
“保护规划”的编制完成后,将着手开展广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的名录申报工作,并同时开展入户调研,我们感谢广大市民一直以来对广州历史建筑保护的关注与热忱,也希望继续监督保护规划的实施,共同保护好广州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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