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学校食品安全
近期,菏泽市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复课复学,为全力保障特殊时期开学后广大师生的餐饮安全,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为学校食堂、监管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复课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提供了依据。
自3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查”制度,开学前对所有学校食堂完成全覆盖核验。《通知》印发后,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再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就餐场所、操作间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消毒、原料储存是否有过期、餐用具消毒等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开学核验要求,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已复学食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 “明厨亮灶 + 互联网”工作,向学生家长、消费者等提供实时视频,供师生监督。对学校食堂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立案,从严惩处。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等部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重点对场所卫生、原料管理、食品留样、人员管理等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检查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曹县局专门成立应急巡查组,实行学校驻点负责制。牡丹区市场监管局组成专家组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鄄城县局、巨野县局、开发区局、高新区局派驻学校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郓城县局、定陶区局对学校周边实行重点管控,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单县市场监管局利用快检设备,每日对所有食材进行检测。成武县局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观摩活动,现场进行问题讲解,为全县各学校食堂相互借鉴经验搭建平台。
下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近期头等大事,不断加大管控力度,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切实让人民群众放心,让每位家长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