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大去年青岛检察机关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2件235人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全市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去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2件235人,其中大要案193人;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5件49人,其中大要案47人;查办医疗、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21人;查办涉嫌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25人;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5人。
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市检察院建立了侦查一体化、办案预警、办案过程监督和评价、重点案件审查、侦诉协作等机制,合理整合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资源,强化了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12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建立了规范达标的办案工作区,实现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察机关还不断强化办案内外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38件48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等违法违纪情况的五种情形进行监督16件,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40件177人;立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3件38人。其中,某航运公司部门经理刘某贪污公款343万元案、某化工集团所属分公司出纳谈某挪用公款110万元案、某集团公司青岛分公司职员付某贪污公款48万元案、山东某集团业务员张某贪污公款67万元案等大案要案,涉案被告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我市检察机关一年来结合办案,共对52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开展个案预防,向发案单位和相关机关提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102个;深入48个重点行业和国有企业开展系统预防,并开展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专项预防活动;提前介入海底隧道、滨海公路等89项重大工程中开展专项预防,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出色的工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带来了荣誉。去年,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追逃工作先进单位”,市南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确定为全国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城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北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