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从1月14日农历北方“小年”开始,区应急局全体执法人员全部到岗,按照《浑南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浑南区应急管理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连日来,区应急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分成两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分别对浑河站东、五三、东湖、祝家、白塔等街道的沿街商铺、回迁房小区、农贸大集等地进行检查。每天夜间对白塔街道尚盈丽城小区内超市、高山西路便利店、日杂建材商店进行检查。
截止1月17日晚20点,执法人员共检查超市、日杂商店、佛龛店、地摊等沿街商铺、集市90余家,发现4家超市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扣押烟花爆竹5件,打掉一家非法流动贩卖烟花爆竹窝点。
小年当天,第一检查组在东湖街道沿街巡查时,发现一银色微型面包车形迹可疑,执法人员上前并在车内找到多件违规贩卖的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立即将嫌疑人带回局内立案查处,经询问,涉案嫌疑人承认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谋利,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区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两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