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福泉矿化一体磷深加工建设项目(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8年7月16日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福泉矿化一体化磷深加工建设项目(一期)(变更)项目”于2018年7月已取得环评批复,现建设单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要重做环评,现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 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福泉“矿化一体”磷深加工建设项目(一期)(二次变更) 二、项目概况 二次变更后,贵州福泉福泉“矿化一体”磷深加工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黄磷、磷酸、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磷酸三钠、甲酸、活性石灰等生产线。变更后本项目具体生产规模如下: 1、黄磷, 2×25000kva,年产黄磷25000t,年产黄磷25000吨。 2、工业磷酸, 2×45000t/a,年产85%工业磷酸90000t。 3、三聚磷酸钠,年产50000t。 4、六偏磷酸钠,年产20000t 5、磷酸三钠,年产5000t。 6、甲酸,年产20000t。 7、磷渣微粉,年产200000t。 8、氧化钙,日产200t。 三、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宜辉 联系电话:137****9876 联系人:龙景华 联系电话:137****9363 联系邮箱:1***3051018@qq.com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道坪镇罗尾塘园区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晒田坝路1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拟建项目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 2、对拟建项目及选址在环境影响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1。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贵州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示期限 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1:公众意见表 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