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实行百分制考评推进人才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3月30 日,咸宁市委人才办印发《咸宁市2021年人才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明确2021年人才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积分,考评对象为各县(市、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市区、咸宁高新区,考评总分100分,加分项5分。考评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常态化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落实“南鄂英才计划”;落实“大学生引进计划”;推进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流动;办好第五届“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开展“招才引智”系列行动;实施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组织开展“百家人力资源机构入驻”专项行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日常工作及加分项。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总分100分,加分项5分。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落实本单位人才工作计划;落实有关人才工作任务;日常工作;人才工作创新项目和招商引智系列行动考核;加分项。
为落实党管人才责任,推进全市人才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市委人才办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人才工作联络员会议并定期进行现场督办,掌握各地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
年底,市委人才办将结合全市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对各地各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量化评分,考评结果作为各地各单位人才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依据。(李嘉、杨昌)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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