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边督边改公示(十四)
(截至2018年11月22日)
一、交办信访案件情况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2日,共受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82件,(其中来电72件,来信10件)。
二、交办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22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48件,责令整改4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0.2万元,立案侦查0件。
三、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一)截止2018年11月22日,共行政移送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
(二)截止2018年11月22日,问责个人2人。
1.问责个人2人中,通报批评0人、诫勉谈话 2人、责令公开道歉0人、党纪处分0人、政纪处分0人。
2.问责的2人中,政府及相关部门2人。
3.问责2人中,政府部门涉及环保系统人员0人,非环保系统人员2人。
(三)截止2018年11月22日,约谈35人。
四、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荆门市D4200***********032(受理编号)投诉件
查处情况
1.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钟祥市文集镇齐心村三组钟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排放废水中含强碱、大量细菌等污染物,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至汉江,对附近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
2.调查核实情况
钟祥市组织专班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钟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20日在工商部门注册,2018年1月建成投入运行。主要承接城区酒店、宾馆的床上用品洗涤业务,主要污染物为洗涤废水,未取得国土部门用地手续、城建部门土地规划手续、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手续。该公司距汉江约1100米左右,未在汉江段设置排污口,无废水排入汉江。2018年11月15日,钟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车间排水沟及厂区西侧约200米处的一个无防渗措施的水坑中的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值不能认定为强碱性,车间排水沟内水质指标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信访人反映该公司排放废水对附近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的事项属实。
3.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6日,钟祥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企业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扣押。下一步将对该公司排放超标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对土坑内贮存的废水进行了妥善处置。
4.问责情况
钟祥市对文集镇齐心村支部书记余兴双进行了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