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检察院设立壹元基金帮扶涉法未成年人
“这笔钱对我们一家人来说很重要,真是特别感谢检察官和给我们捐钱的好心人。”2018年冬的第一个初雪天,受助未成年人力力(化名)的父亲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今年年初,力力被同学索要钱财,因力力没钱,被3名同学拳打脚踢,更用木凳砸向力力后背,导致力力被送医抢救。经法医鉴定,力力因被人殴打致脾破裂伴腹腔积血,临床行全脾切除,小肠挫伤行小肠浆膜修补,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伤残程度分别为七级和十级,评定其部分劳动能力丧失。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力力进行了一定经济赔偿。
因对法律理解有误,力力父亲作出错误认识,原谅了对方并写了谅解书。故而力力父亲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提起的起诉,被法院以已达成刑事和解为由驳回申请。
案件判决后,未检检察官再次了解力力的状况时得知,力力性格变得孤僻,身体也因遭受重创每月需要大量的营养费,家庭经济难以支持。为了帮助力力,京山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阳光成长共助基金”,首次捐助2000元,之后将根据力力生活状况再捐助。
为加强对涉诉特困未成年人的法律救助,号召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2017年10月,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动全院干警自愿捐助每人每月一元钱(简称“壹元基金”),成立“阳光成长共助基金”。截至目前,该基金已累计收到各界捐款近6万元,资助3名学生成功复学,接受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的未成年人达到20余起。(李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