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
革集粮食储备库,各乡(镇)粮食收储公司,荆门彭墩汉光富硒米业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鄂发改财贸[2017]404号)文件精神,以及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联合下发的《荆门市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我区决定于今年9月-12月对全区范围内收储的政策性粮食(含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备粮、一次性储备粮)的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集中行动(以下简称“大快严”集中行动)。为确保“大快严”集中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东宝区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东宝区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
2.《东宝区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联席专班人员名单》
3.附表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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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结合全区粮食系统“四个专项治理”检查情况,进一步排查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重点排查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不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机制、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等问题。
(二)政策性粮食租仓和委托收储问题隐患。重点排查中央储备粮代储库点在收储中存在的政策、法律、经济风险;违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克扣企业收购费、保管费、租仓费等费用;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定点规定,违规设置收储库点,进行利益输送;政策性粮食库存债权关系不清,对外质押担保、亏库、粮权纠纷;假国有、真民营,假租仓、真委托,搞延伸挂靠,“借壳”套牌,变国家托市政策为“扶贫”政策;擅自动用、盗卖政策性粮食,无政策性粮食收购价专仓保管账目;以及其他储粮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
(三)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问题隐患。重点排查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政策不严格,压级压价、超扣水杂,坑害农民;向农民“打白条”,拖欠售粮款;变相拒收限收导致“卖粮难”;粮食入库验收把关不严,以次充好,数量不实;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转圈粮”、以陈顶新、“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隐患。重点排查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规定,卖方企业设置出库障碍,收取额外费用,擅自变更出库货位,拒绝买方验货;提报拍卖标的数量、质量等指标与实际不符,甚至挂拍空单抵顶虚库。买方企业恶意违约;转手倒卖定向用途粮食;主动购买存在瑕疵的拍卖标的进行“碰瓷”,敲诈卖方、谋求不当利益。买方、卖方出库陈粮冒充新粮重新进入国家政策性库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等问题。对屡次拍卖没有成交的粮食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查明是否存在人为原因造成数量短缺、质量不合格等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
(五)中央储备粮管理问题隐患。重点排查中央储备粮入库质量把关不严;轮换计划管理不规范、执行不严格,擅自动用、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换架空期;伪造储备粮置换移库凭证,仓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地方储备粮管理问题隐患。重点排查地方储备粮数量不真实、轮换不及时、质量不达标、储存不安全问题;动态储备管理和补贴不到位,以企业商业性库存充抵动态储备;异地储备库存不实、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9月12日之前,区粮食局认真研究省、市四部门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大快严”集中行动方案。
(二)召开专题会议。9月14日之前,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启动“大快严”集中行动。
(三)企业自查自纠。9月20日之前,全区各类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要按照政策性粮食在地原则,对照重点任务和工作底稿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建立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制度,“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能整改的问题要在9月20日之前整改到位。对各类纠纷和企业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并报区粮食局。在前期“四个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中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不需再报,没有整改到位和排查出的新问题要汇总上报。所建台账、上报情况要有存储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存档备查。
(四)部门联合普查。9月25日之前,区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粮食收储企业“大快严”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普查,切实摸清企业储粮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结合企业自查台账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企业自查和区有关部门普查发现的各类问题,9月25日之前,由区粮食局汇总上报市粮食局,并由区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五)汇总上报情况。9月30日之前,区粮食局将“大快严”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汇总后报市粮食局。
(六)排查整治“回头看”。10月至12月底,区粮食局对“大快严”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剖析问题原因,加强源头治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推动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建立政策性粮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东宝区成立由区粮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农发行荆门市分行营业部组成的联席工作机制,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监管经费,加强调度督导,形成集中整治合力,及时指导、协调和处理政策性粮食安全隐患问题。
(二)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要动真碰硬,不走过场,按照部门职责权限,压实责任,集中力量整治检查和“四个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彻底清除风险隐患,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通过“大快严”活动,促进粮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责任常态化、检查经常化。
(三)规范资料填写,建立台账。粮食企业在开展自查自纠、区联合抽查组在开展联合普查时,要严格对照工作底稿开展工作并认真填写工作底稿,迎接市联合督查组的检查和国家督查。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对照工作底稿***1-***6开展自查自纠之后,需按照***7汇总后上报区粮食局;区粮食局依据***1-***6开展普查,汇总填写***8,并将***7、***8汇总到***9后一同上报市粮食局。粮食收储企业和区粮食局要注意资料收集留存。
(四)强化措施,正确引导。东宝区“大快严”活动投诉举报电话:6031325,邮箱:lsj@jmdbq.gov.cn。各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专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行业监督。加强社会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秋粮收购管理,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重点做好“不打白条”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排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集中行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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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联席专班人员名单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联合下发的《荆门市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我区将于今年9月-12月对全区范围内收储政策性粮食(含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备粮、一次性储备粮)的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集中行动。为更好统筹协调该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工作联系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再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 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少智 区粮食局局长
成 员:徐 军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鲲 农发行荆门市分行营业部主任
钟 华 区粮食局副局长
丁 生 荆门直属库东宝监管站站长
联席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统筹协调全区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活动。钟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科负责日常事务。
东宝区粮食局 东宝区发展和改革局
东宝区财政局 市农业发展银行荆门营业部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