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天津媒体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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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11日发表
发布时间: 2017-09-20 |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旅游局(系统)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太行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媛 0312-755171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东路与东三环交叉路口未来石4栋1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云帅捷0312-5061571 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 采购用途 : 第一标段:北京媒体宣传制作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集团公司下的不同子公司或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通达交易窗口购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7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供货时间:完成时限:按甲方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第一标段:北京媒体宣传制作服务; 传真电话:0312-5061571 受理质疑电话:0312-5061571 备注:1、招标编号:BDTDZFY2017-61;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我公司进行备案。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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