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城区广告垃圾投放点改造PPP项目招标公告
2016年西陵区城区广告垃圾投放点改造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招标地点位于宜昌市西陵辖区社会公共区域, 西陵辖区现有358个社会公共区域垃圾投放点拟采取PPP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予以改造,包括两个标段:标段一214个,标段二144个。广告式垃圾投放点基础设施(垃圾桶除外)的建设、日常维护由投标方负责,建设完毕后取得广告独家发布权,合作期内广告发布收益归投标人。
2、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
3、安全要求: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有关规定,若作业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项目合同时间:6年(含建设期1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广告特许经营期限也作相应调整)。6年期满后无条件将硬件设施完好移交于招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
投标人可以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2、资质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广告设计、发布资质。
(3)财务要求:投资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4)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3、其他要求:
(1)其广告内容由广告发布审核主管部门同意并向西陵区城管局报备。
(2)实行投资退出机制。一是建设方经营性违约,退出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硬件投资总价,按硬件总投资扣除年减20%折旧后的20%回购全部设置的设施。二是主管方政策性违约,按造价年减20%折旧后给予建设方补偿(垃圾桶除外)。
(3)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向西陵区环卫处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投标人中标后,在建设期内未完成建设项目或未按设计方案制作和擅自改变材质,将扣除该履约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4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宜昌市西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育才路21号)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9:00时,提交地点为宜昌市西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招标人:西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机构:宜昌市西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昌市育才路21号
联系人:向?联系电话: 0717-691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