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兴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兴山县迎接宜昌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兴办文[2012]60号)文件精神要求,以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为重点,深入推进我局语言文字工作依法管理进程,不断提高质监部门干部职工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积极营造与兴山质监事业发展相协调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确保达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标准。
二、工作思路
完善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意识深入人心。积极准备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提高质监部门干部职工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水平,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
三、主要工作
(一)积极准备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验收。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宜昌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等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我局语言文字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二)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提高公务员普通话水平。组织单位公务员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确保参训率和测试率达100%,测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三)积极参与第16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在创新活动形式、寻求更好的活动载体、提升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与尝试,不断拓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广度和深度。
(四)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宣传,不断提高单位工作人员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完善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把讲普通话和写规范字列入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列入岗位人员职责,列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工作人员录用、考核、晋升的必要条件。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