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质点展柜经营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m展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质点展柜经营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m展柜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质点展柜经营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m展柜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远东机械产业园3#栋、4#栋 |
建设单位 | 株洲质点展柜经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荷塘区远东机械产业园3#栋、4#栋厂房,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4336㎡,其中3#栋建筑面积1700㎡,4#栋建筑面积2636㎡。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展柜500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建设单位入驻后仅进行简单装修和设备安装。因此不对其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营运期: (1)大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水帘柜+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15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板材切割粉尘经自带集气罩+布袋除尘后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粘接废气在厂区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地埋式处理设施处理后近期排入南面白石港上游龙母河支流,最终经白石港排入湘江,对周边地表水影响很小,远期进入仙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UV灯管、漆渣等危险废物均送至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边角料、木屑、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废可外卖的外卖处置,不能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