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民和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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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近日,在民和县政府组织召开的评审会上,《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通过专家评审。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海东地区环保局专家技术人员和民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在听取民和县环保局关于《规划》基本内容及有关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认为规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同意通过评审,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要求规划的修改做到三个衔接,一是与省、地环保规划相衔接,符合省、地规划的总体布局;二是与《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三是与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体制创新,着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海东地区环保局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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