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举行首次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1月22日,炎陵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会议举行了炎陵县首次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县委副书记、县长提名人选文专文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诗平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文专文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讨论了《炎陵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会议还决定接受部分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
会议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举行了首次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当选人员面向庄严的国徽,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会议还决定,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至26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有:一、听取和审查炎陵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炎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三、审查和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四、审查和批准炎陵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五、听取和审查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炎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有关人事选举事项;九、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十、其他。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洪奇、谢协农、廖子强、张金华出席会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初,县人民法院院长皮亮钦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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