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街开展以案治本工作
11月22日上午,金沙街党工委副书记鲍涵慧带领街监察室有关人员,旁听了区法院的公开审理区科工商信局公职人员董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的庭审过程。
据了解,2017年9月29日,董某某参加私人聚会饮酒后,步行回单位取车,自行驾车至黄石路白云汇广场对面路段,造成4车连环相撞,3车受损事故。事后检验,董某某血液乙醇超标,属醉酒驾驶。区检院依法按“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并建议追究相应刑责。在旁听人员离场后,法院进行了宣判。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董某某的违法行为是要受到严肃的政纪处分了,可谓教训深刻,代价惨痛。事件教育我们:一是政府机关全体人员要严守法律法规,不得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二是近期广州市将出台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一般公务活动提出全面禁酒的“三个严禁”,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这是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此,再次提请大家牢记“喝酒不***,***不喝酒”这一铁则;三是广大党员干部应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上带头做好表率,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带动政风、民风、社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