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项巡察的通知》(鄂巡发﹝2018﹞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18年8月21日开始对团风县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层党建工作专项巡察,时间为40天左右。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重点内容,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巡察监督的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
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地方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专项巡察任务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巡察组在团风县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713-6124435;手机199****7635(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13-6182677(接访电话)
邮政信箱: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2018001号信箱
电子信箱:199****7635@189.cn
巡察组接访地点:团风县信访局
中共黄冈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