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团风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结果第二批公示
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和《湖北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3号)规定,近期考评组对33家单位进行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现对考评通过的第二批33家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1.档案工作及管理有无违法现象。
2.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被盗、损毁、失泄密、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
二、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8日前向县委办公室档案行政管理股反映。地址:团风县“四大家”办公楼四楼,438000;电话号码:0713-6150858。
团风县档案局
团风县档案馆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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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名单
一、机关单位(32家)
省特级(1家):县税务局;
省一级(31家):淋山河派出所、团风水陆派出所、但店派出所、方高坪派出所、交警大队、县新港办、团风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信访局、县委编办、团县委、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港航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残联、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县辅助器具服务站、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县财政局、团风镇财政所、淋山河镇财政所、上巴河镇财政所、方高坪镇财政所、但店镇财政所、总路咀镇财政所、贾庙乡财政所、杜皮乡财政所、县水土保持局。
二、企事业单位(1家)
省一级(1家):县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