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表彰2022年最美兴化人——最美志愿者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批示要求,大力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志愿者为建设生态品质优良、生态经济活跃的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市融媒体中心拟集中推荐宣传一批“最美兴化人——最美志愿者”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兴化市范围内积极参与全市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理论政策宣讲、疫情防控、扶危济困、文明实践、公益慈善、乡村振兴、助学支教、社区治理以及卫生环保中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志愿者个人。当选过最美人物系列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推荐数量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各自部门内进行遴选、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推荐标准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营造向上向善的志愿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2.长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服务时间长、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度高,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3.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完善志愿服务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挥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4.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推荐步骤
1.推荐申报。推荐方式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社会征集,线上线下同步启动。组织推荐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推荐数量和标准推荐候选人;个人自荐可直接登录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板块(http://www.xinghua.gov.cn/)推荐表填报后发送到指定邮箱;社会征集由各类社会组织、媒体、群众向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提出申报。申报截至7月29日。
2.审核公示。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步人选,经市纪委、公安、法院、税务等相关单位部门政审无误后进行通报表彰。
3.通报宣传。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将通过媒体宣传、会议宣讲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最美志愿者”典型引领作用。
五、有关要求
1.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参与。
2.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村(社区)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3.及时报送材料。申报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格(见***),表内事迹简介300字左右、先进事迹1500字左右,提供电子照片(近期蓝底证件照和工作生活照各1张,大小不低于2M)。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审核后材料电子版于7月29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周伯娇,联系电话:80516503,邮箱:xhsmzjjck@163.com。
***1 2022年最美兴化人先进典型推荐表.docx
***2最美志愿者事迹材料格式要求.docx
中共兴化市委宣传部 兴化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