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率先开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市人事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建立起顺畅的人才、智力流动渠道,为企业吸引和使用高层次人才搭建平台。
申请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建有市级以上认定的企业技术研究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一支研究水平较高的科研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能提出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研究项目,项目不仅有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同时有利于培养和造就高层次人才;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能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学习、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对于建站企业招收的博士后,市里将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年1万元/人(拨付两年)。对承担重大研究项目的博士后,可一事一议,适当增加资助。
自1995年我国首次实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制度以来,我市共有25家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自2004年我省建立企业博士后研究基地以来,我市已有5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有130人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市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在全国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