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又添17家企业获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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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23日发表
10月12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核准湖北艾蕴蕲艾制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可使用蕲艾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近年来,蕲春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品牌建设,通过召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会议、强化“面对面”服务、加强地理标志监管和宣传推介等举措,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逐步核准用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目前,全县已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共7件(蕲春珍米、蕲艾、蕲春酸米粉、蕲春薏苡仁、蕲芹、蕲春夏枯草、管窑陶器),驰名商标2件(本草纲目、斯多塞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蕲春珍米、蕲山药)。该局负责人江远明说,新增本次17家企业获得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后,蕲春县有93家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使用资格。(记者方新平 通讯员李威 董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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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7:08: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