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作风纪律
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提出严把“五道关口”、严守“五项纪律”,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作风纪律。
严把政治风险关,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服从组织统一指挥调度,令行禁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抓好本处(室)、单位的防控工作 。
严把舆论引导关,不准违反宣传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神,关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提炼全省人社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亮点特点,利用媒体、厅网站、微信、党建公众号等,讲好人社故事,弘扬正能量,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得发表、传播不实言论。加强舆情监控,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严把请示报告关,不准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期间,要遵守厅防疫办工作方案明确的各项要求。各处(室)、单位要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坚持每天报告全体人员的情况,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正常上班人员每天上午到单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全程戴口罩;每天下午15时前,如实向处(室)、单位联络员报告本人及家属情况状况。省外回黔人员,要及时报告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备案,并自觉居家进行隔离观察;身体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如实向处(室)、单位负责人报告,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有家属生病、住院等情况,每日向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病情治疗情况,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报调度督察组备案。
严把疫情管控关,不准违反群众纪律。防疫期间,所有人员都不得串门、拜年,不准聚餐,不准参与聚会,不参与娱乐活动。工作中,要减少直接接触,见面不握手,始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遇有信访时,及时引导至指定地点。
严把监督检查关,不准违反作风纪律。省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防控纪律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中,严防死守、扎实工作。窗口单位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应付。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遇事推诿、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