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龙街购买电动巡查车的询价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立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224号)的要求,为保障街道环保巡查工作,经海龙街党工委研究决定以询价方式,采购1辆电动巡逻车,现向供货单位征求合作意向,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富森g1P5电动巡查车
数量:1辆;
二、报价资质要求
1.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合格资质证明。
2.报价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
3.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可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和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
5.可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的报价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部税费、全额含税***、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关税等。报价文件包含报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种企业资质证书(各类证照须校验原件,存留复印件)。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9日9:00至2018年10月25日10:00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和联系人
联系方式: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401室
李先生:180****6634(节假日),81416359(办公时间)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不接受来访。
此公告。
海龙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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