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184357
2017年,市政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在贵州代表团的***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贵州省委、省政府《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及贵阳市委、市政府《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贵阳市加快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干预,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017年,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128项,下放(委托)行政权力事项30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0项,保留43项,取消7项。继续推进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贵阳市高新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继续优化调整审批流程,缩减审批环节,制定《贵阳市行政审批基本流程管理办法》,出台《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一窗式”服务、并联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审批”等改革,市级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对外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以上。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推出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2017年,通过该系统提交的业务总量达到10594笔,审核通过10008笔。推行“多证合一”改革,在“五证合一”基础上整合特许经营备案证等13类证件。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三)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2017年,市、县、乡(镇)权责清单全部建立并公布,三级权责清单体系基本形成,5294项市级权力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录入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系统,并实行编码化管理。制定《贵阳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调整权责事项605项,其中,新增303项、取消129项、下放4项、合并5项、修改1***项。41家部门(单位)5000余张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完成。完成42家市直部门483个权责事项标准文本编制工作。
(四)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17年,我市295家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随机抽查活动3741次,随机抽查对象16974户,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0577人次,公开抽查结果14016条。制定《贵阳市深化改革运用大数据手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贵阳市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搭建“一笼、一库、一网、一平台、N项应用”社会信用联合惩戒云平台,通过共享交换平台从法院、法人基础数据库获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3250条,在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等5个单位拦截失信被执行人业务申请218次,4例被执行人履行相应的判决责任,得到最高法院的高度肯定并以“贵阳模式”向全国推广。
(五)优化公共服务。认真执行国家、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规划和投入体制,推广“五全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建成“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数据增值服务平台、数据安全监控平台。将市级网上办事大厅和全市10个县(区)、4个管委会、170个乡(镇、社区)、1461个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全部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建立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提供线上服务32097项。建成“筑民生”平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同步运行,提供线上便民服务162项,平台注册用户达到10.4万人,“进一张网,办全市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涉民各类证明事项工作的通知》,依法规范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相关证明材料,坚决取消各类无依据、不合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事难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共保留证明事项 60 项,取消42 项,并将清理结果对外公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大数据、城市管理、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政府立法。2017年,组织起草《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贵阳市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施办法》《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
(二)完善政府立法机制。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建立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及时修改、废止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的政府规章。对我市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政府规章158件。
(三)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制定《贵阳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贵阳市政府立法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贵阳市政府立法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多形式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公开立法项目草案,多形式听取公民、法人、专家学者、管理相对人、相关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四)规范建议提案工作。制定《贵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2017年,我市办理各类建议提案共计69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认真落实《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贵阳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贵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订《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市政府明确凡是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涉法性事务,不得上市政府常务会审议。2017年,对贵阳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发展大数据产业、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信息化发展系列文件等共计200余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制发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7年,清理规范性文件377件,修改将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文件8件。开展“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43件,其中继续有效202件(含保留197件,拟修改5件),失效22件,废止19件。
(四)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普遍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搭建起市、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市1461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初步形成“1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2017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各类合同协议、文件100余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62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为做好城市“三变”改革有关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编制《贵阳市城市“三变”改革相关合同、协议、章程、规则汇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制定《贵阳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制定《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市级和南明区等五个试点区(市、县)改革有序推进。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贵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贵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贵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坚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市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搭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接受社会的监督、投诉举报。2017年,12345(12319)平台共派遣城管案件240309条,处置228871条,处置率95.24%。有条件的市级重点执法部门也相应搭建起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动行政执法信息收集、部门互联互通和共享。
(四)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培训考核、资料建档等各项制度,着力解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申办行政执法证网上学习考试工作,全市8000余人新申领和换领贵州省行政执法证。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2017年,我市40个政府组成部门“数据铁笼”工程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可留痕、可管控、可追溯。
(二)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定《贵阳市行政机关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接受司法监督。
(三)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根据省审计厅的安排部署,制定审计年度计划,实施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制定《贵阳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工作部门重点。制定《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占比4%。推进政务公开试点示范。南明区纳入全国100个县(市、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二是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认真贯彻实施《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加大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力度。“筑民生”平台注册用户总数103776人,APP总量151625次,服务点击总量15193***次。三是依法加大重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现全市所有部门权责清单公示在门户网站首页位置,并实施动态化管理。“中国·贵阳”网专栏公开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信息54条,发布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8条。对外公开所有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及2017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四是建立完善市、区(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17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3件,依法受理71件,已审结81件(含上年转结21件)。
(二)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制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11件,审结71件,无败诉案件。市区两级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535件,出庭率32.3%。
(三)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行政调解暂行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2017年全市受理调解案件67000余件,调处结案率100%。
(四)坚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关于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的暂行规定》,制定《关于深入推进贵阳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工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依托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开展学习教育,我市把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培训必修课。2017年,我市举办1期“贵阳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3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新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2期。运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采取累积学习记分、考试等方式,要求全市机关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通过法治教育培训,我市广大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奠定基础的重要之年,市政府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不渝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夯实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