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规范村社区公务用车购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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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8日发表
今年以来,新泰市针对目前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加快,部分经济较发达村在集体收入增长较快的情况下,用集体资金购车问题,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社区)公务用车购乘行为的暂行规定》,对村(社区)购乘公务用车行为从条件、标准、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
新泰市规定,各村(社区)原则上不能配置公务用车,确需购车的,必须有村(社区)办集体企业或合资企业,且企业依法纳税,年上交村里利润或分红100万元以上,在购车标准方面,对符合购车条件的村(社区)所购车辆,从价格、排气量上也都有严格规定。在购车程序上实行乡镇街道备案审核制,由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进行管理。各村(社区)及所属集体企业购买或更新公务用车,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乡镇街道纪(工)委批准备案后,持准购通知书到乡镇街道“三资”管理办公室(中心)按社会采购相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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