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出台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意见
日前,市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代表委员旁听案件范围,强化旁听服务保障。
《方案》规定,代表委员可以自行要求旁听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一审、二审或再审各类案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以及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和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可以主动邀请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不能以代表委员身份旁听庭审。同时,建立旁听快速通道,凭人大代表证、政协委员证要求旁听,无特殊情况,免予安全检查。庭审前,提前将案件情况、当事人争议焦点、合议庭组成人员等信息告知旁听代表委员,以供了解案情,提高旁听效果。
近年来,该院共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300余人次,旁听案件40余件,征求意见、建议82条,进一步深化了司法民主,畅通了沟通渠道,促进了审判质效提升,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