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NRD1801137号建议的答复
龚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区级财政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缓解村(社区)资金压力,从而增强基层长效管护的能力保障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出台“1+8”的指导意见,按“1581”布局高质量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累计投入超100亿,完成所有1500个涉农自然村“三***”治理,建成市级以上美丽乡村近40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个,美丽乡村建成率100%,连续三年省级评估第一等次,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区。
作为牵头抓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线指挥,成立专班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推进会,加大“四不两直”检查力度,查工程进度、查工作质量,督促工作落实,强化工作实效。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各街道社区也逐步建立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建设,进一步细致分类、细化标准,定人定岗定责。同时,发挥党员干部、专职网格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对村庄基础设施、环境绿化、卫生保洁进行定期巡查维护,同时向村民发放“一封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百问”宣传册等宣传材料,不断提高群众的支持度和参与度,进而逐渐在村庄形成全员参与、全民治理、全民管理的良好局面。
区城管局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建立健全农村长效管护机制,2021年累计下拨市级“以奖代补”资金2779.5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253万元,对179个涉农村(社区)进行资金奖补,用于补助涉农行政村(社区)常年保洁管护人员报酬、保洁装备的购置以及设施维修费用等,重点支持村庄环境卫生治理、垃圾分类推进、公厕管护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进入“十四五”以来,全区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在“1581格局”基础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样板工程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即将出台《江宁区“十四五”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聚力打造都市田园乡村示范样板的实施方案》,以“十大聚落”建设为重点,坚持“全域化、品质化、特色化、数字化、生态化、人本化”发展方向,推进村庄特色发展,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打造环境美、韵味浓、产业旺、活力足、风尚好、价值高的生态宜居都市田园乡村。围绕“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目标,从今年开始,每年重点打造3-4个聚落,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补齐短板。横溪街道主要以337国道以南区域为主,依托横山山脉等绿色走廊,突出绿色田园生活体验,重点建设横山-铜山、云台山、台创园聚落。
(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在聚落建设过程中,将依据村庄布局规划,按照省市特色田园乡村、市级宜居村等不同层级,建立相应的常态化管护制度。各街道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队伍、有监督、有农民参与”的要求,全域化落实管护责任,因地制宜建立街道统一组织实施或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实施的管护工作体系。加快推行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村(社区)引进有管理能力、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实施长效管护,实行依效付费,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机制。
(三)加大运维资金投入。目前,日常运维资金主要由各村(社区)自行筹措使用,下拨的市、区两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村(社区)环境卫生、公厕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项目支出,污水管网维护费用由区水务局每年单独列支。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制度,每年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不少于20万/年标准为每个村(社区)配备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年终,市级财政另安排部分奖补资金用于先进社区评比,先进名额适当向经济薄弱村(社区)倾斜。积极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社会赞助支持的运行维护多元投入机制,保障日常运行维护。
(四)强化日常监督考核。组建区、街道两级专业检查队伍,每月对村(社区)农村长效管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结果运用到部门、街道重点考核项目,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通过12345、12319及啄木鸟等公众参与平台,曝光农村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及不文明现象,切实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
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