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土局认真对待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
区规土局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和社会管理,更好地为市民做好服务,区规土局制定下发《关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试行办法》,强化四项工作制度,规范12345市民热线承办工作。一是建立承办件领导签批制。由各承办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转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重要承办件,承办科室要按照拟办意见和分管局领导的批示要求,开展对涉及城市规划和土地行政管理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以电话形式答复来电人。二是建立承办件督办制。切实督促指导经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并在办理时限结束前收回承办科室已办结的《普陀区规土局“ 市民服务热线处理单》。三是建立纪检监察督查回访制度制。参照市纪委派驻专人督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做法,由局监察室在相关承办单位完成《普陀区规土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理单》交办的任务后,立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以电话回访的形式征求来电人对该局办理工作的意见和满意度。四是完善统计反馈核制度。每月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将还将于年终汇交人事部门,对12345承办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