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宣传加强执法营造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高考、中考规定时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通告》(沪府发【2006】14号)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08年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安排的通告》(沪环保控【2008】146号)的有关规定,为贯彻“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为广大高、中考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普陀区环境保护局于5月31日至6月22日期间开展了“绿色护考”环保行动。
为让建筑工地等环境噪声污染单位和广大市民了解“绿色护考”环保行动的作用和意义,更广泛地宣传“绿色护考”环保行动,普陀区环境保护局于5月中旬即开始着手准备工作,由区环境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实施,通过制订计划、调查摸底、重点协调、联合执法、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未雨绸缪,营造考前“绿色护考”良好氛围,并引导和鼓励公众在“绿色护考”行动期间积极参与对各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高考、中考考试期间,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安排了32名执法人员进驻所有18个考场进行现场护考,同时针对普陀区高、中考考场点多面广的特点,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安排了一个指挥小组和两个“绿色护考”巡查小组,分东、西两块对考场进行来回巡查,并与邻近考场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就居民装修和业主结婚、搬家等问题在开考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考生能够在安静的考试环境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
通过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全体人员20多天的共同努力,保证了全区高、中考考生拥有了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环境。“绿色护考”环保行动得到了教育局、学校、考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同时通过“绿色护考”环保行动的实施,加强了我区噪声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不失时机地进行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了建筑施工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